问题 | 银行入职合同什么时候签,入职合同签订期限? |
释义 | 根据银行规定,员工在入职后一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银行将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的工资作为补偿。入职合同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任务即终止合同三种类型。员工入职时应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将失去获得双倍工资补偿的权利。 法律分析 根据银行的规定,员工在入职后一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银行将支付双倍的工资作为补偿。入职合同签订的时间按照工作的需求,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及完成任务即终止合同几种类型。 一、银行入职合同什么时候签 银行入职合同应当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签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入职合同签订期限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入职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三、劳动合同的主要事项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全,但不影响主要权利义务履行的,劳动合同成立。 拓展延伸 入职合同签订期限是企业与员工之间的重要约定,关系到员工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入职合同签订期限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在合同中规定了固定的雇佣期限,员工在合同期内可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这类合同期限一般在3个月至5年之间。 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在合同中没有规定具体的雇佣期限,员工可以无限期地继续在企业工作。这类合同期限一般在5年以上。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在合同中规定了员工在合同期内需要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完成任务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类合同期限一般在1年以内。 在签订入职合同时,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合理选择适当的合同期限。同时,员工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法(2015-08-29)\t第五十五条\t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时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财政部门报送。商业银行不得在法定的会计账册外另立会计账册。 商业银行法(2015-08-29)\t第二十四条\t商业银行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总行或者分支行所在地; (四)调整业务范围; (五)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 (六)修改章程; (七)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当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其任职资格。 商业银行法(2015-08-29)\t第五十一条\t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财务会计报表、业务合同以及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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