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之间相互借款违法吗 |
释义 | 公司之间借款是否合法要看情况。如果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是依法订立的,不存在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的,并且借款是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则公司之间的借款是合法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将公司法人股东列为共同被告可以吗 1、可以列为共同被告,不过最终要看法院的认定,主要是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是否负共同责任除非有证据显示他有责任,否则不能将其作为共同被告的。如果由企业履行义务,你只能起诉法人企业,不能起诉企业的股东。有一个自然人的公司法人可以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承担,股东没有义务承担。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二、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对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规定 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了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几种情形: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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