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东对公司借款是合法的。但如下情况除外: 1、该股东同时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2、该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目的,向公司借款的; 3、其他情况。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出资方式将有关财产投入到公司后,该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成为公司的财产,公司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股东对公司借款需要自己结合一定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因为涉及经济犯罪,此类问题的处置是较为敏感的,一旦处理不当就会导致自己的利益遭受损失,除此以外就是所属的企业,有关的股东会在此类问题的处置上进行一定的追究,严重的会触犯刑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