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还需要冷静期。 双方同意离婚需要的手续具体如下: 1、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双方同意离婚需要的的材料有: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 2、本人有效的户口证件,例如户口本、集体户口本人页、户籍证明原件; 3、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查档证明; 4、离婚协议书; 5、离婚登记照片,一般是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如下: 1、当事人依法申请离婚登记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前述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没有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双方采取协议离婚,那么法律强制要求离婚冷静期30天。如果起诉离婚就不需要。 综合上述,协议离婚需要30天的冷静期,而起诉离婚就不需要冷静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