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护人如何被申请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有关监护人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当有关个人或组织向法院申请成为监护人时,法院将根据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指定一个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为监护人,并且一旦指定后不得擅自更改。对于居委会指定监护人程序和老人痴呆指定监护人的规定,文章进行了详细介绍。此外,文章还强调了监护人在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分析 有关与被监护人有关的个人或组织向法院申请成为监护人,法院将根据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从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一个监护人。一旦法院指定了监护人,就不得擅自更改。 一、居委会指定监护人应注意什么? 居委会指定监护人程序是: 1、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按照对被监护人最有利的原则指定监护人; 2、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3、利害相关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二、老人痴呆指定监护人的规定有哪些 对老年痴呆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 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拓展延伸 家庭主要监护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结语 监护人在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有关当事人对指定监护人有异议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在指定监护人时,应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并从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一个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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