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户口本不见了怎么办 1、户口本不见了处理流程如下: (1)一旦居民的户口本丢失或被盗,应第一时间到派出所找寻户籍民警,挂失并提交申请; (2)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登记表,说明丢失原因后,民警进行核查; (3)如果符合就可以等待新的户口本。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二、户口本补办需要什么材料 1、户主的居民身份证、或者能证明您身份的东西,也可以由村委会或者工作单位开相关个人证明,需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行政大厅; 2、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3、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