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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户口本没有索引页怎么办
释义
    户口本没有索引页可以补办。
    索引页补办和补办户口本手续相同,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持本人身份证以及提交补发的书面申请如户籍证明等,即可办理。户口本的第一页叫登记卡索引表,也就是派出所警察盖章的第一页。户口本索引页可以表明户口性质,还可以体现所在地户籍部门的印章。为了方便在派出所公安人口信息系统里,查询户籍信息方便而建立的一个索引目录,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户口的补办手续:
    1、挂失并提交请求:
    (1)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掉、被盗后,户主应及时向派出所陈述,并提出补发的书面请求;
    (2)户主由于别的缘由不能前往派出所请求处理的,应当出具书面托付请求,并签名捺印,被托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
    (3)若本户中的确他人可供托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实,请求补办。
    2、民警核实:
    (1)在带着身份证,到户口地点地派出所填写《丢掉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掉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说明户口本丢掉缘由后,就将进入民警核实环节;
    (2)民警比对户主与电脑里的相片是不是相同,补办户口本请求里的材料是不是与微机材料库里的材料是不是相符。如果相符的话基本上就只用等待打印新的户口本了。
    3、到迁出户口的派出所复印其时迁出的户口搬迁证存根,并交由派出所盖章:
    (1)凭存根到迁往地派出所签署未落户证实;
    (2)凭存根上的编号,找本地报社进行登报丢掉声明;
    (3)凭存根,未落户证实,报纸,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迁出派出所处理新的户口搬迁证。
    综上所述,索引页补办和补办户口本 手续相同,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持本人身份证以及提交补发的书面申请如户籍证明等,即可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制。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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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3:3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