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
释义 | 土地经营权流转时应遵循的原则是: 1.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依法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自愿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出于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流转方不得强迫受流转方必须接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流转方也不得强迫流转方必须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偿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多是等价有偿,应当体现公平原则。 2.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也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年限的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有期限的,该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剩余期限。例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为30年,承包人已使用20年,该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期限即不得超过10年。 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的原则。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生产的能力或者资质,这是对受让方主体资格的要求。倘若其不能从事农业生产,就不能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5.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享有优先权,在同等条件下,较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可以优先取得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企业可以与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书》吗 农村土地经营只能采取承包经营制,而不能采取租赁经营制。 允许存在的土地租赁也只能是家庭承包后的承包方的对外出租,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范畴,而不能由农村土地所有权人即发包方(本合同中的村委会)对外出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九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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