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取得离婚案件的证据 |
释义 | 法律分析:收集离婚证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基本情况的证据或证明:1.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2.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的证明。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1.涉及家庭暴力,应保留报警回执。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街道办、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三、利于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证据: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他合法收入的证明。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四、关于财产归属的证据:1、具体财产信息及证明资料。2.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有有相关的证据佐证。3.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相关的证据。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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