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退保摩托车交强险是否可行? 不可以,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被保险机动车依法注销登记的;2、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二、交强险可以退保的情况有哪些 交强险可以退保的情况有: 1.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4.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 5.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车籍所在地按地市级行政区划划分); 6.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管部门不予上户的。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保险公司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应当收回保险单和保险标志,并书面通知机动车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