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合同报送审查流程实例 |
释义 | 一、审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集体合同规定》(劳动保障部22号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收费依据:不收费 审查时限:15个工作日 二、受理范围:市属企业 三、提交材料 1、《集体合同》一式三份,《集体合同基本情况送审登记表》一式二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工会社团法人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3、《集体合同基本情况送审登记表》一式二份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工会主席(未设工会的提供职工首席代表)的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的决议一份。 5、协商情况及集体合同条款征求职工意见的纪录 6、集体合同主要条款的说明书。 7、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情况。 注:企业法定代表人、工会法定代表人未作为首席代表的,应报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应是该企业职工,报送职工代表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原件退还企业。 四、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一、集体合同由谁签订 经过协商,草案达成后,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36条的规定:"以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关于草案通过后的签订,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37条的规定:"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19条的规定:规定所称集体协商代表(以下统称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关于职工一方协商代表的确定,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20条的规定: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以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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