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宁市慢性门诊医保报销政策 |
释义 | 济宁居民医保门诊慢病报销政策: 1、起付标准: 一个自然年度内,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为500元;在中医医疗机构定点的,起付标准为400元;尿毒症、血友病和重度精神病门诊治疗不设起付标准。门诊慢性病的起付标准与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计算。 2、支付比例: 甲类病种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70%;乙类病种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65%、55%、45%(肺结核、肺外其他部位结核、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耐多药结核和广泛耐药结核等病种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为65%、60%、60%)。 3、最高支付限额: 一个自然年度内,甲类病种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乙类病种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 患两种以上(含两种)甲类慢性病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患两种以上(含两种)乙类慢性病的,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 同时患甲类和乙类慢性病的,按甲类病种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为7.5万元。耐多药结核和广泛耐药结核门诊慢性病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合并计算。 4、属于医保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参保人员: 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由500元降为200元,尿毒症、血友病和重度精神病门诊治疗不设起付标准。甲、乙类病种基金支付比例提高10%。 目前门诊慢性病主要可以分为三大类,一般可以享受补助待遇。 1、第一类包括高血压II期及III期、心绞痛、心肌梗死、风湿性心脏病、脑梗死后遗症期、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病、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糖尿病、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克罗恩病、重症肌无力等。; 2、第二类包括慢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肾衰竭等。; 3、第三类包括系统性红斑狼疮、颅内肿瘤、慢性神经元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综上所述,在我们国家,对于一些慢性疾病是有长期补助的慢性疾病患者都可以去申请慢性病卡,这样对于每个月吃的药物就可以报销一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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