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 公安派出所 申报出生登记即可。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的证件有: 1.婴儿《 出生医学证明 》(复印件1份,验原件); 2.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法律客观: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 抚养 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 收养 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