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绝育了不一定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法律规定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会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的一方。但是抚养权的归属还是会以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为前提,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生活条件和有利于孩子健康生活等因素具体分析判定的。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都是由女方抚养。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了的可以起诉法院。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三条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