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及经济效益好、管理规范、职工队伍稳定的企业职工;2、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3、借款人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及债务;4、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