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借款人应当了解担保物处置程序,但不是必须的。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一条: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用于约定以外的用途。 2.《担保法》第十三条: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应当明确担保物的种类、数量、质量、状况、地点、估价和担保的范围等情况,并在担保合同中约定。 3.《担保法》第二十三条:担保物的处置,应当以公开、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 总结:借款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当了解担保物的情况以及处置程序,但这并非法律强制要求。担保物的处置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