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长期外出人员所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尚未到期的,可暂缓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待其返回常住户口所在地时,公安机关优先为其换证;对长期外出人员在外居住较为集中且返回常住户口所在地有一定困难的,公安机关可以组织专人前往外出人员居住地集中办理人像采集和换证手续,也可以由本人提供近期标准照片,由其家人或亲属持外出人员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代为办理申领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