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 |
释义 | 信用卡担保人的责任有,如果是一般保证的,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担责,也可以请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担责。 一、保证债务的承担形式有哪一些 保证债务的承担形式如下: 1、连带保证。是指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2、按份共同保证。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3、最高保证。是指担保人与债权人签订总担保合同,为一定期限内持续发生的贷款合同和商品交易提供担保。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担保合同约定的债权限额内交易,担保人依法承担担保责任; 4、一般保证。 二、人死了债务担保人还要承担责任吗 如果是连带保证,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担保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也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全部的清偿责任。 如果是一般保证,只能先要求继承人在死者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再担保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三、担保人到底要负有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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