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给人做担保的风险:做保证人,是用担保人的个人信用为别人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果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保证人就得用自己的财产替债务人偿还;抵押担保,即担保人用个人财产为债务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如果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就可以通过拍卖变卖的方式执行担保人的抵押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