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项目环评报告的法律效力? |
释义 | 律师解析: 业主对电梯广告投放有决定权物业公司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投放的,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 在没有经过业主同意时,物业公司不能擅自在小区的公共区域内投放广告。 也就是说,小区电梯投放广告的,只有业主作为电梯的所有人,有权决定是否悬挂电梯广告。 电梯广告的收益归业主所有小区内的楼道、电梯等属于公共区域,属于业主共同共有部分。法律规定所有权人依法享有收益,所以电梯广告的收益应属于全体业主,而不属于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作为具体事务的执行人,可以事先与业主签订相应合同,享有相关的代理费和劳务费 【法律依据】: 《物业广告条例》 第五十五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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