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抵押的不动产是什么? |
释义 | 所谓不动产,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质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将严重损害其经济价值的有体物。在不动产抵押中所提到的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附着物。 不动产统一登记范围是什么?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他项权证登记不动产登记的区别是什么? 不动产登记是法律法规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 不动产的契税是多少?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由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不同,定价方法不同,因而具体计税依据视不同情况而决定。 什么是不动产? 不动产是指具有固定的位置、不能移动,或者一经移动会改变其原有的性质、形状、功能,并损害其经济价值的有形财产,是“动产”的对称。不动产的范围包括:(1)土地。 (2)建筑物,如各种房屋、道路、矿场、水利设施、桥梁、隧道等。 (3)添附于土地和建筑物的物。例如,已散播于土地中被使用的建筑材料、为建筑物的功用而添加的设施,定着于地面的在法律上难以侵害的机器设备等;与土地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如矿藏、农作物等;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不动产,具有耐久性、稀缺性、不可隐匿性和不可移动性等特点,对人们生活影响重大,因此许多国家的法律对其均有特殊规定。如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一般需要有关国家机关履行一定的法定手续,主要是登记等;因不动产所引起的纠纷,一般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不动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有什么区别? 不动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区别是不动产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房产证的内页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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