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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检察院在作出相对不起诉前还会有哪些程序
释义
    法律分析:检察院在作出相对不起诉前还会有以下程序:
    1、审查,经过审查起诉,认为需要作不起诉处理的,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应当写出审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检察长决定或由主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2、决定不起诉,不起诉的决定权由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行使;
    3、宣布和送达;
    4、不起诉的善后工作;
    5、报请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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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6:5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