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一般技术合同案件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释义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1、普通技术合同民事纠纷案件,但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级人民法院指定或者交由其审理的技术合同民事纠纷案件。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1、诉讼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不满2亿元的技术合同民事纠纷案件;
    2、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不满1亿元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的技术合同民事纠纷案件;
    3、诉讼标的额不满1亿元的涉外、涉港澳台的技术合同民事纠纷案件;
    4、上级法院指定或者交由其审理的技术合同民事纠纷案件;
    5、认为有必要由本院审理的基层法院管辖的技术合同民事纠纷案件或者基层法院报请移送并经批准的技术合同民事纠纷案件。
    (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1、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上的技术合同民事纠纷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技术合同民事纠纷案件;
    2、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或者交由其审理的技术合同民事纠纷案件;
    3、认为有必要由本院审理的下级法院管辖的技术合同民事纠纷案件或者下级法院报请移送并经批准的技术合同民事纠纷案件。
    (四)中级人民法院交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技术合同民事纠纷案件应当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案件不涉及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除外)、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发明权、发现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或者不属于确认不侵权纠纷或垄断纠纷;
    2、诉讼标的额不超过1000万元;
    3、案情简单、社会影响不大;
    4、非涉外、涉港澳台案件。
    案件地域管辖的划分有: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1.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一、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能否约定管辖
    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不能约定管辖的,知识产权案件适用专属管辖,所以不能约定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协议管辖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条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21:2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