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爷爷死后孙子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吗 |
释义 | 爷爷死后孙子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但不可以直接继承。 遗产继承是继承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并不在祖父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无权直接继承爷爷的遗产。但也有一些情况下,孙子具有继承权,第一种情况是代位继承,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本应由继承人继承的遗产,由已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例如孙子的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则孙子可以代位继承父亲的份额。第二种情况是转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法定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例如被继承人祖父去世后,被继承人的儿子还未来得及实际接受遗产就去世了,被继承人儿子有一儿子即被继承人的孙子,这时候孙子就可凭转继承分配遗产。第三种情况:遗嘱、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等方式继承财产。如果爷爷遗嘱中写明遗产留给孙子的,则孙子有权继承爷爷的遗产,属于遗嘱继承。 遗产继承的范围如下: 1、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如果其财产中的文物有特别珍贵,应按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 综上所述,遗产继承是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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