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都需要哪些证件 |
释义 | 诉讼离婚所需证件包括:原告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共同财产证明(财产清单可在开庭时提交)、有子女的还需提供子女出生证明和户口簿。若为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需向法院提供判决生效单。 法律分析 诉讼离婚需要的证件有: 1、原告身份证原件,审核后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以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证明,一般可以提交财产清单,具体可以在开庭时提交。 4、有子女的还应提交子女出生证明和户口簿。 5、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原告应当向法院出具判决生效单。 拓展延伸 诉讼离婚所需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清单包括以下内容:1. 结婚证书副本;2. 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3. 户籍证明;4. 结婚登记信息;5. 财产证明文件,如房产证、车辆证明等;6. 收入证明,如工资单、纳税证明等;7. 子女相关证明,如出生证明、抚养协议等;8. 相关债务证明,如贷款合同、债权债务证明等;9. 律师委托书;10. 诉讼材料,如起诉状、证据材料等。以上是一般情况下需要准备的文件清单,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案件性质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准备齐全且符合法律要求。 结语 诉讼离婚需要的证件包括:原告身份证、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财产清单、子女出生证明和户口簿。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还需提供判决生效单。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包括户籍证明、财产证明、收入证明、债务证明、律师委托书和诉讼材料。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案件性质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准备齐全且符合法律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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