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书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在离婚诉状中,应在事实与理由部分写明登记结婚日期,因何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要做出明确的分割,如有孕育子女,应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条件诉请抚养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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