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适用破产抵销权的情况有债权人已经知道以债务人的经营情况,即将进入破产程序,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破产抵销有利于债权债务关系的简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