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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业证明
释义
    法律分析:开具无业证明即相关人员处于失业状态,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登记证即无业证明。
    法律依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第六十四条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时,须持本人身份证件;有单位就业经历的,还须持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解聘的证明。 登记失业人员凭登记证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其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 登记失业人员应当定期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就业失业状况,积极求职,参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安排的就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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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5: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