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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处理恶意抢注商标未使用的情况?
释义
    商标恶意抢注是指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可以通过商标局提出异议、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或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来解决,恶意抢注的认定要素包括申请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和采用不正当手段。
    法律分析
    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
    3、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4、重新注册商标,商标不能与原商标近似。至于商标的知名度不用过于担心,只要产品质量好,注意宣传推广,一样可以取得好的销售额。商标不一定非要和商号相呼应的。
    商标恶意抢注应该怎么认定
    “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
    关于“恶意抢注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行为。
    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1、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2、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行为要件
    注册商标不正当的方法
    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
    中小型企业最容易成为被抢注的对象。因为中小型企业在向市场推出自己的产品时,往往并不是先注册商标再推出产品,更多的是当自己的产品有一定影响后才注册商标。
    大家都知道好的商标是一个企业的灵魂,那么商标被别人注册了,会给公司带来很多麻烦和损失,首先是自己不可以继续使用,然后后自己如果给商标投入了大量的广告,那么相当于是给别人做嫁衣,商标局有规定,谁先注册就是谁的。
    结语
    商标抢注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但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应对。如果发现商标被抢注,我们可以在初审公告期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商标已经注册,我们可以在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而对于驰名商标,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另外,如果商标长期未被使用,我们可以根据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理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在重新注册商标时,需要注意避免与原商标过于相似。重要的是,只要产品质量好,做好宣传推广,就能取得良好的销售额,商标不一定非要与商号相呼应。对于恶意抢注商标,我们应该认定其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我们必须防范并采取措施来应对这种不正当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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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2 16:4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