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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商标被抢,商标被抢注了怎样解决
释义
    商标被抢注后的解决方法:1)在初步审定公告时提出异议;2)在商标核准注册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申请。对于商标被商标代理公司抢注,可以通过商标异议救济。在公告期内提起商标异议,或者超过公告期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撤销申请。商标法规定撤销申请有五年限制,不得以被抢注为由撤销超过5年注册的商标。对商评委的裁决不满意,可以向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商标被抢,商标被抢注了怎样解决
    遇到商标被抢注了可以采取怎样应对措施:
    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
    2、当被抢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被抢注的商标。
    我国《商标法》第44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二、商标被商标代理公司抢注该怎样解决
    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的公司而言,可以通过对抢注者申请提起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
    根据我国《商标法》,注册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行政总局下属的商标局的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期时间为三个月。
    当事人可以在这三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门的商标代理机构向国家商标局提起商标异议。
    如果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公告期,获得注册了,此时当事人可以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撤销申请。
    商标法对撤销申请有五年的限制规定,即如果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的,就不可以以被抢注为由进行撤销。另外对于商评委的裁决,如果任何一方不服的,还可以向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结语
    商标被抢注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解决问题:一是在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时提出异议;二是在被抢注商标核准注册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申请。根据我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若是以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可以申请商标局宣告其无效。对于商标被商标代理公司抢注的情况,我们可以通过提起商标异议来救济。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需要经过初步审查和公告期,当事人可以在公告期内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向国家商标局提起异议。如果抢注商标已经注册,当事人可以根据商标法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撤销申请,但需注意撤销申请有五年的时限。如对商评委裁决有异议,仍可向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七条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十一条 商标国际注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确立的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第二十九条 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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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4 13:5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