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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案件转治安案件 按照第几条法律条文转?
释义
    刑事案件转治安案件 按照第几条法律条文转?刑事案件转治安案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法律条文转。立案后转,在办理过程中,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认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办理。这样说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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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