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部下发的六个规定 |
释义 | 《规定》要求,公安民警着装时,应严格遵守六大规定,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指甲,不得染彩发、戴首饰。 这六项规定分别是:(一)按照规定配套穿着,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警服与便服不得混穿。警服内着非制式服装时,不得外露。 (二)按照规定缀钉、佩戴警衔、警号、胸徽、帽徽、领花等标志,系扎制式腰带,不同制式警用标志不得混戴。不得佩戴、系挂与公安民警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物品。 (三)保持警服干净整洁。不得歪戴警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四)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穿制式皮鞋、胶鞋或者其他黑色皮鞋。非工作需要,不得赤脚穿鞋或者赤脚;男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3厘米,女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4厘米。 (五)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指甲,不得染彩发、戴首饰。男性公安民警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性公安民警发辫(盘发)不得过肩。 (六)除工作需要或者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那么公安机关有哪些部门? 执法勤务机构: 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3、刑事侦查大队(承担原刑侦、经侦、税侦、禁毒、刑事科学技术职能); 4、治安管理大队(承担原治安、巡警、户政、出入境、网监职能); 5、交通管理大队。 根据治安形势的特点,可以选设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综合管理机构: 1、政工监督室(承担原政工、工会、警务督察、监察、纪委的职能); 2、法制室(承担原法制、预审的职能); 3、警务保障室(承担原装财、科技的职能)。县级公安机关机构原则上不超过十个,综合管理机构下面不再设三级机构,大队下可设中队。 综上所述,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公安部下发的六个规定的详细内容解答,您清楚了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一)按照规定配套穿着,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警服与便服不得混穿。警服内着非制式服装时,不得外露。 (二)按照规定缀钉、佩戴警衔、警号、胸徽、帽徽、领花等标志,系扎制式腰带,不同制式警用标志不得混戴。不得佩戴、系挂与公安民警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物品。 (三)保持警服干净整洁。不得歪戴警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四)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穿制式皮鞋、胶鞋或者其他黑色皮鞋。非工作需要,不得赤脚穿鞋或者赤脚;男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3厘米,女性公安民警鞋跟一般不得高于4厘米。 (五)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指甲,不得染彩发、戴首饰。男性公安民警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或者蓄胡须,女性公安民警发辫(盘发)不得过肩。 (六)除工作需要或者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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