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公诉案件允许当事人和解? |
释义 |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禁止性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当事人和解程序。 那么,哪些案件不是公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以上就是关于哪些公诉案件允许当事人和解的相关内容,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277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禁止性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当事人和解程序。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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