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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赁合同租期最长多久
释义
    租赁是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权,是承租人为使用租赁物而满足自己生活或经营的需要的。承租人并不想长期占用租赁物,因为这种使用权是以支付租金为代价的,当承租人达到使用收益的目的后,需要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的长短由当事人根据其使用租赁物的目的和租赁物的性质自主决定,但是,租赁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如下:
    1、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的合同,承租人支付租金;
    2、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的维护等条款;
    3、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租赁期满后,当事人可以续签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签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4、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5、租赁期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6、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不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不定期。
    二、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条件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二、属于以下情况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4、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三、属于以下情况承租人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1、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2、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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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13:4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