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首先在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泸州市车管所:江阳区蓝安路二段36号等)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补办材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有效身份证明、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然后到缴费窗口交纳相关费用(证件费10元/本);到牌证窗口领取驾驶证(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