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交通事故接触点 |
释义 | 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是以人车、车车、车物之间的相互碰撞为基础。道路交通事故碰撞接触点也是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与测量的基础,其确定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后期的事故再现与分析结果。所谓碰撞接触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涉及方在碰撞发生的初始时刻相互接触并产生力的作用的部位及其在道路水平面上的投影点。 无接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无接触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报警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不服责任认定的,可以申请复核。 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无接触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无接触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报警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不服责任认定的,可以申请复核。 非接触型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非接触类交通事故如何认定责任 非接触类交通事故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如何认定未接触交通事故责任 从无接触交通事故来看,被认定责任的开车人,都存在过错,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这种过错,主要包括违法行为和不文明驾驶行为。违停、乱用远光灯、该让行没有让行等等,这些违法行为,一旦成为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不管车辆有没有发生接触,都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无接触交通事故责任警方会做出合理的认定,如果当事人在发生了事故后拿到了认定书,对结果不满的话也可以主动的提出来。 该内容由 徐艳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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