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度的制定为了加强医院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存的监督管理,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环境,扩散、危害人体健康。 法律依据: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4.1 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和职责 4.1.1 建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由医院感染委员会主任任组长,医务处、门诊部、护理部、总务处和医院感染管理处主任组成。 4.1.2 医院感染管理处负责各项相关制度落实的日常监督、技术指导及全员培训。 4.1.3 医院感染管理处与医务处、护理部、总务处和门诊部共同负责监督,每季度进行一次各有关科室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包装、记录工作的检查。 4.1.4 总务处指派专人负责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所产生医疗废物和其它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暂存及暂存处设施日常管理工作。 4.2 医疗废物的分类和暂存 4.2.1 科主任及护士长认真组织科室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杜绝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买卖等现象,具体监督工作由医院感染管理处、总务处、护理部、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