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要看保证的类型,一般保证保证债务的时效随主债务时效中断而中断,连带保证不中断。 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由于债权人必须首先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而不能直接单独起诉保证人,但是经过诉讼或者仲裁后,债权人要保证人承担责任时,可能已经过了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对债权人是不公平的。因此,一般保证保证债务的时效随主债务时效中断而中断。 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所以,当债权人主张权利后,保证期间就转化为诉讼时效,并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起算。也就是说,连带保证保证债务的时效不会随主债务时效中断而中断。 一、起诉担保人的诉讼时效 担保人分为连带责任担保人和一般担保人。担保种类不同,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也有所不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起算日是在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之日起算三年,但是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仅起诉或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过了保证期间,则连带责任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于一般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二、维仕担保公司的拆迁代偿 需要看是连带担保还是一般保证。对保证期间的确定:①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都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起六个月。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③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有关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和中止,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