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断贷法院怎么判 |
释义 | 1、贷款人承担违约责任多次或者长期不还或者不按时归还银行的贷款,对银行的利益和运营都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在这种不良后果下,贷款人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一般包括除了偿还贷款本息和罚息之外,还需要支付银行对贷款人提出的诉讼等相关费用支出。这其中最重要的后果是,会在银行系统上为贷款人的征信留下一笔不良记录。 2、房产被拍卖变卖对于断供之人来说,要么是资金周转不过来无法偿还贷款,要么是真的没有资金。对于这些情况,银行会确认,如果贷款人是将房产抵押给银行作为担保的,那么,银行会将该担保房产进行公开的拍卖和变卖,拍卖所得的资金首先用于偿还贷款人未归还给银行的剩余贷款,如果还有余额,则将余额退还给贷款人。如果拍卖所得的资金不足以偿还银行的贷款,则银行有权冻结借款人的银行存款,甚至是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用各种途径偿还银行的损失,直到还清为止。 3、银行与其解除贷款合同在购房贷款之初,银行与购房者也是签订有借贷合同的,甚至是违约责任赔偿追究和处理方法都会在合同中做有约定。如果是因为购房者个人的原因造成房贷长期还不上或者是不按时偿还贷款,并累计达到一定的次数,银行在调查清楚之际,是有权与购房者商谈解除借款合同的。 4、开发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很多人会觉得,开发商把房子卖出去就没事了,其实不然。一般而言购房者选择贷款的银行,很多都是开发商选定的。银行与开发商合作进行贷款事宜,既省事方便,也是各自的利益使然。因为出于合作和相互之间的信任,贷款人通过开发商选择的银行办理贷款事宜对整个买房进程来说也更加方便。那么,开发商自然而然的也就成了整个借贷过程中的一个重要保证人,如果该开发商的房屋交易,借贷过程中出现问题,轻则会影响该开发商在该银行的信誉,重则,也是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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