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明朝中央行政机构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明朝废丞相权分六部,六部尚书为最高行政长官,以吏部最为重。地方政府分为: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司,都指挥使司,分管民政,司法,军事后来有总督,巡抚,巡按等 知府为一州之长,知县为一县之长。现在我国的中央行政机关,是国务院和国务院所属各工作部门,在行政机关序列中居于最高地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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