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可以不在婚姻登记地办理。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例如结婚时如果是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的,离婚时,可以去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