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签订二手房合同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基本情况; 3、房屋的价格、支付方式、过户时间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至六项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