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使用的情形 |
释义 |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 此种情况是指纯粹为了个人所用,并没有对外公开展出的目的。例如,为了更好地研究某个历史课题,而采用了一些考古学家的笔记内容。但是如果为了让别人欣赏自己喜欢的作品而特意在自己经营的咖啡馆展出,则是不允许的。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适当引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 例如。为了点评一个大卫的雕塑作品,采用了当代诗人对力量与美的诗句。 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书刊、电视节目中难以避免地使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 (三)为了追求新闻报道的真实性,还原事情的真相,所以必须刊载真实有效信息,因此不免使用到已经发表的作品内容,但是在合理使用的范围内。 (四)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刊登、播放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或者公众集会发表的讲话。 (五)为了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教学和科研人员翻译或少量复制已发表的作品。 (六)这种情况是指纯粹是为了教学和研究的需要,例如为了了解某一作者的创作过程,而在课堂上展出其作品集来学习。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为了陈列和保存作品的需要,图书馆、美术馆等复制本馆的收藏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这种免费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既不向公众收取费用,也不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类似义演。 (十一)临摹、绘画、拍摄在室外公共场所摆设的艺术作品。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或少数民族文字出版。 一、我国著作权可以转让么 我国著作权可以转让。 根据《著作权法》第25条的规定,著作权的转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二、著作权的特征都有哪些 著作权的特征有: (一)独占性。是指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排他性质,任何人要实施专利,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并按双方协议支付使用费,否则构成侵权。 (二)时间性。是指专利权只在授权有效期限内有效,期限届满或终止失效后该发明创造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利用,专利权的期限是由专利法规定的。 (三)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授予的专利权只在授予国或地区的区域范围内有效,对其它国家或地区没有法律约束力,每个国家或地区所授予的专利权,其效力是互相独立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