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是什么单位 |
释义 | 人才交流中心属于政府单位。人才服务中心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副局级事业单位。它的中心下设4个所属单位,人才开发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和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它内设10个部室,办公室、规划发展部、标准化部、高端人才部、培训部、评价服务部、人事部、行政部、财务部、党委办公室(流动党员服务部)。它的内部员工属于事业编制,是公务员。 人才服务中心主要的作用就是保障当地的就业服务以及人才交流等。人才服务中心一般都是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的事业单位。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牵头举行招聘应聘活动、对毕业生就业进行服务以及学历学位验证等工作。 人才服务中心是在人力资源配置从统包统配模式向发挥人才市场基础性作用模式的转换中逐步成长壮大的,开辟和发展了各项为人才服务的业务,运用多种方式,提供多功能的人才交流服务。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本市关于人力资源服务和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 2、负责研究本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提出建议; 3、承担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和管理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大型公益性人才服务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4、承担本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5、负责本市优秀杰出人才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具体实施,承担本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博士后管理等具体事务和服务工作; 6、承担本市公务员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岗位培训的具体工作; 7、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选聘的评价服务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的具体实施工作; 8、开展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法律依据: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人才市场管理,是指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事人才中介服务、用人单位招聘和个人应聘以及与之相关活动的管理。 人才市场服务的对象是指各类用人单位和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及其他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人才市场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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