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补充养老金并不是必须要交的,这看个人,如果想以后的退休金越高的话,趁年轻多交一点养老金也是没有坏处的,但如果工资并不多,就没必要补充养老金。补充性养老金是对于基本养老金的补充,也是养老金的第二根支柱,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是由三大支柱构成,第一支柱就是咱们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是用于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的;第二支柱是年金制度,比如说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第三支柱就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目前很多退休人员领取到的只是基本养老金,整体的水平也就并不高。只有像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企单位、少数的民营企业单位,才会有相应的年金,来作为补充性的养老金。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第五条 基金的来源(一)单位和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二)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三)职工自愿缴纳的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四)按规定收取的滞纳金;(五)基金存款利息;(六)基金保值增值的收入;(七)财政给予的补贴;(八)劳动合同制职工基金转移的收入;(九)其它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