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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根据规定如何属于诈骗行为?
释义
    本文介绍了诈骗行为的定义及不构成犯罪和构成犯罪时的处罚。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公安机关立案审查诈骗案件,并对立案材料进行事实审查和证据线索审查。保险诈骗罪与诈骗罪在客体、客观方面表现方式和主体要件上存在差异。如果对诈骗行为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律师。
    法律分析
    一、如何定义诈骗行为?
    诈骗行为是指通过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
    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诈骗行为不构成犯罪可能会受到的处罚: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诈骗行为构成犯罪可能会受到的处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诈骗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吗?
    1、诈骗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
    公安机关受理诈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立案进行侦查。并将立案结果通知报案人。
    2、公安机关立案审查的程序:
    (1)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的发生,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
    (2)为了做好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工作,一般采取下列步骤和方法:
    ①事实审查。审查事实,首先要审查有无事件发生,然后审查已经发生的事件是否属于犯罪案件。如果属于犯罪案件,还要审查对行为人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②证据或证据线索审查。通常的做法有:向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或自首人进行询问或讯问;向有关的单位或组织调阅与犯罪事实及犯罪嫌疑人有关的证据材料;必要时委托有关单位或组织对某些问题代为调查;对特殊案件在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必要的专门调查措施;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认真进行审查,认为证据不充分的,告知自诉人提出补充证据,在立案前法院一般不再进行调查。
    (3)在立案阶段所进行的调查,其目的在于了解与犯罪有关的事实情况,应当限定在查明是否有犯罪事实的发生和应否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内进行,不能扩大范围。
    三、保险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保险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包括客观方面的具体表现方式不同、犯罪主体不同等。
    1、客体要件不同
    保险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
    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
    2、客体要件不同
    保险诈骗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险法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较大数额保险的行为。
    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不同
    保险诈骗罪,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具体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任何人都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否则实施了此种行为的公民,可能会因为涉嫌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刑事处罚。如果对如何属于诈骗行为还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拓展延伸
    诈骗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手段,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自愿放弃其财产所有权,从而实现非法目的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诈骗罪是指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诈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诈骗罪是一种严重侵犯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对于其处罚规定如下:
    1.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诈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规定表明,对于诈骗行为,我国刑法采取严厉的打击措施,依法从重处罚。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诈骗罪的具体刑罚也会因罪犯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赔偿情况等综合因素而有所变化。
    结语
    诈骗行为是指通过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受理诈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立案进行侦查。诈骗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立案审查的程序包括事实审查和证据或证据线索审查。保险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包括客观方面的具体表现方式不同、犯罪主体不同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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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7:0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