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维修费后期是否可以退 |
释义 | 房屋维修费后期不可以退。房屋维修费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交纳,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二)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什么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1、业主怎么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2)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2、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怎么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2)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3)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3、出售公有住房的怎么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3)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谁所有 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二、还没交房就交维修基金合法吗 新房维修基金是业主在交房前就必须缴纳的,它属于房屋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业主们能够把这个费用直接存入到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然后再交托给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代交。房地产开发公司收到这个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就会把这个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到维修资金专户。 房子维修基金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商代交,房地产开发商收到日起三十日内,就要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到维修资金专户,而且业主需要在交房前,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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