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超速扣分标准如下: 1、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记12分; 2、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记9分。 扣6分的情形有哪些 扣6分的情形如下: 1、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2、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3、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4、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