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就医如何报备 |
释义 | 外地就医报备流程如下: 1、首先确认是省内异地就医还是跨省异地就医,如果是前者则不需要备案; 2、如果是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凭借“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社保中心填写“异地就医备案审批表”办理登记; 3、审批备案后,按照就近原则,在居住地定点1-3家医疗机构,期限一般一年确定一次定点机构社保单位审批后,备案就完成了; 4、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时,异地就医人员应持参保统筹地区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在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发生的诊疗费用一律按参保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政策直接进行联网刷卡结算(包括门诊和住院统筹)。 外地就医报备所需材料如下: 1、《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长期异地居住(工作)申报表》(以下简称“《异地申报表》”); 2、参保人的户口本复印件; 3、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双面复印件(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待领卡后再申请); 4、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5、社保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综上所述,参保人异地就医登记生效时间以社保部门受理申报资料的时间为准,在审批次月起生效;异地就医登记结束时间以社保部门受理取消申请后核准之日为准,次月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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