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辞退劳动者后,如果根据公司的安排劳动者的年假还没休完的,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工资报酬。或者劳动者也可以依法予以休完再办理 解除劳动关系 的手续。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可以依法 申请劳动仲裁 。 法律客观: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